我要辞职,老板不让走,我该怎么办?

2011年7月11号写过辞职报告,可是老板不同意,不让我走,2011年8月5号提出辞职,老板还是不同意,还要我教会新来的人,我想强走。还有,我们合同上写的我的工资只有1120元,实际上我一直拿的工资是2500,这样的合同生效吗?我现在强走,犯法吗?
现在老板坚持要告我,还说要借我的事情炒作公司,我真的很无语。。还威胁着让原来的同事签字证明我偷走公司机密,不签就给我滚蛋,原来的同事都签了,我实在想不通一个老板可以这么做的,他还威胁着要把同事签字的东西寄到我家,这种人我应该怎么对付呢?

辞职报告交给老板满一个月可以直接走。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尽管法律保障了劳动者的辞职权,但对于部分涉密或特殊岗位的劳动者而言,辞职并非“说走就走”那么简单。

今年9月,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张小平辞职一事曾引起热议。9月27日,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官网发布关于张小平辞职事件的情况说明,在说明中提到,由于张小平为国家重要涉密人员,根据保密法和单位相关规定,辞职前必须在所内非密岗位进行脱密,脱密期为2年。

但其自行离所,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技术秘密带来了较大隐患。随后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向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张小平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按脱密期管理规定回所脱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期限最多为2年。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员工辞职单位上演拖字诀 为何不能想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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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9

现今,真的决定离职,没有老板让不让的,让离职就皆大欢喜最好了,不让离职,从法理上讲,劳动者过了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即可,过了30天就能离职。

但是现在关键问题在于,是否真的确定要离职,从法理上过了30天离职是站得住脚的,但是从人情上真的能做到毫无牵绊的离职吗,作为亲戚的老板真能撕下面子丢下不管走人吗?

我想先想清楚自己的离职原因,是不是非离职不可,有没有可能因为薪水的增加而让自己撤了离职的想法。

如果撤销离职的想法那就继续在公司好好做,如果还是坚持一定要离职,我想既然老板用人情的方式来留人,那么为了达成自己离职的目的,同样可以用人情的方式感化老板。

一、告诉老板真实离职原因是为了个人更大的发展。

相信作为亲戚的老板还是希望你未来更好的,告诉他想离职是为了个人职场上更大的进步,而在自己能力得到增强之后,其实对于亲戚老板来说也是好事,会促进共同提高。

二、给老板承诺公司有任何需要帮助的都在能力范围内回来帮忙。

老板舍不得你,无非就是觉得对新人不放心,可以告诉老板自己离开后只要是工作需要随时可以回来参与相关事情,能力范围内能尽力办到的都会办到。

三、给老板希望,去了新公司给老板带来新的业务。

给老板希望,告诉老板,未来将要去更大更好的一个平台发展,去了新平台,说不定能学到更加先进的技术,更加好的管理,而这些经验以后也可以分享给老板,给老板的公司带来新的思路和模式,说不定还能为老板带来更多的业务拓展。

让老板觉得暂时失去你,可能未来会得到更多。

个人发展、随时帮忙、给老板希望和好处,相信通过这些人情牌的打出,你的老板一定会同意你离职的。

第2个回答  2020-09-19

要离职但是老板不让,也是可以离职的。

【1】提前书面通知即可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只要提前书面通知单位,30天到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用等到单位批准才能走。

【2】擅自离职有风险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保留离职证据,做好交接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在离职前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工作交接、返还公司所有的财物等,以免被公司倒打一耙说侵占公司财产不退还。

【4】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拿着离职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程序正当合法,单位是有义务给你发工资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我是重玄,欢迎关注。了解更多高效工作技巧及职场实用干货。

第3个回答  2011-08-05
一般来说只要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你一个月后把工作相关交接好就走人,不同意也走人,其实强走也没有什么的,只要你的档案或者户口没有在单位就无所谓的,主要怕他卡你这些东西,工资肯定会扣你的,这个没有办法,毕竟不是正规程序走的,不会犯法,完全可以放心。 如果提前一个月打了报告,工资按劳动法的要求还是可以拿到的,不过你真的想走,可能也不在乎拿几天的钱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你的合同是有效的;
楼主完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出辞职。老板不同意也得同意。为了证明你的辞职日期,建议你采用EMS快递的形式邮寄给你老板。你保留好EMS回执单,这样可做为你提前一个月时间辞职的有效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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