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交给老板满一个月直接走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向劳动部门求助,申请劳动仲裁。
拓展资料: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
家里这种情况多呢。都是一口头交涉。你的意思可以直接走。
追答注意保留通知的证据,到期可以直接走人的
追问没有辞职书,就口头跟老板讲的。
追答那不好判断哦,法律规定需要书面通知,这样离职时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