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领导不让走,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公司没有绑着你。他不让你走,你自己可以走的,只要你提交了辞职报告。到期之内他如果不给你批,你直接去告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1

辞职报告交给老板满一个月可以直接走。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求助,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尽管法律保障了劳动者的辞职权,但对于部分涉密或特殊岗位的劳动者而言,辞职并非“说走就走”那么简单。

今年9月,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张小平辞职一事曾引起热议。9月27日,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官网发布关于张小平辞职事件的情况说明,在说明中提到,由于张小平为国家重要涉密人员,根据保密法和单位相关规定,辞职前必须在所内非密岗位进行脱密,脱密期为2年。

但其自行离所,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技术秘密带来了较大隐患。随后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向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张小平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按脱密期管理规定回所脱密。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期限最多为2年。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员工辞职单位上演拖字诀 为何不能想走就走



第2个回答  2019-06-11
有人说这是领导的虚情假义,他要真想留你,会给你加薪,会给你升职。如果这样你能留下来不辞职的话,那就不是真辞职,你只是用辞职要挟领导,釆甪这方式让人颇感品行不够坦荡。如果你真正的目的是要求加薪水、升职务,你可以向领导直接提出。很多事情简单明了更好,不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弄得人际关系互相猜疑。这不在我们讨论范围。
第3个回答  2019-06-11
去留两难,其实你心有去意,在和领导说之前就会预料到领导会挽留的了。这就要搞清楚领导是真情还是假意了,若是真情领导就会有所表示,涨工资或提职位应该有一个作为挽留你的交换,领导也知道一个人辞职要就钱少了,要就心情不爽了。所以要掂量领导给的和你想要的是否一致,然后考虑去留。
第4个回答  2019-06-11
正常来讲,员工辞职老板及老板他娘谁也拦不住!因为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只不过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给用人单位找到顶替你的新员工时间。但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老板及老板娘都诚心实意地挽留你,说明你在这里工作及人品表现特别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去与留全有你自己决定!不过一个人总是心太软,举棋不定,犹豫不决,那是要耽误事的!而明智的老板及老板娘应该是通情达理、开明地由你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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