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通常法院都不给予支持呢?
劳动者从仲裁再到法院,要经历好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就意味着劳动者在这么长时间没有经济来源,若法院不支持,岂不是对劳动者很不公平?
劳动法不是有法律规定,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
谢谢,希望得到回答!
但是我碰到这种这个情况:
已经可以证明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因单位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举证责任在单位。
已走过仲裁,可仲裁一点也不公正,居然对我说,劳动法规定,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给予赔偿,而没有恢复劳动关系一说。我真是不知道为何不懂法律的仲裁员可以当上科长?
另外,我的合同期在今年8月底到期,若我继续上诉法院,到合同期满后裁决,是否恢复劳动关系也不能被支持?若这样,我从2月仲裁开始,一直到上诉法院,这段时间很可能我没工作且没收入。
我不在乎恢复关系后单位将会如何,我要的就是一个公正,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凭什么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合同,而没有人站出来,那么劳动者的权益永远无法得到保障。
还请各位给出意见和建议!十分感谢!
请回答,谢谢
问了一个法院的网友,他说他们法庭都是判的不支持恢复,只给赔偿。说是防止单位报复引起其他更大事件的发生。
我觉得法律只是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