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的?

比如,干了7年,公司解散,在不了解的情况下签了接受1年补偿金的协议。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否定该不利条款?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强制性的,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八、九条不管你单位是和你协商解除还是因为经营困难裁减员工或是关闭解散,你都可以得到7个月的工资。
二、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单位的做法实际上可以让你得到10.5个月的工资。
三、维权方法
(1)告之原单位行为违法,协商解决此事;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3)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4)由于你公司解散的特殊情况,应告之法院指定的解散清算组解散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违反现行的政策,当然你最后究竟能不能得到这些补偿金,还要看你公司清算结果而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劳动关系工作,试解答您的问题
1、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八、九条不管你单位是和你协商解除还是因为经营困难裁减员工或是关闭解散,你都可以得到7个月的工资。
2、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单位的做法实际上可以让你得到10.5个月的工资。
3、维权方法
(1)告之原单位行为违法,协商解决此事;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3)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4)由于你公司解散的特殊情况,应告之法院指定的解散清算组解散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违反现行的政策,当然你最后究竟能不能得到这些补偿金,还要看你公司清算结果而定。

希望你满意我的回答

参考资料:《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5-22
补偿协议签定了,再要求补偿法院不会支持的,放弃吧
第3个回答  2007-05-22
当然是要的.而且要给你七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单方面解约要接受劳动法规强制性条款.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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