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提前30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题所述

就算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提出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ç¬¬å››åæ¡ã€€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ï¼ˆä¸€ï¼‰åŠ³åŠ¨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ï¼ˆäºŒï¼‰åŠ³åŠ¨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ï¼ˆä¸‰ï¼‰åŠ³åŠ¨åˆåŒè®¢ç«‹æ—¶æ‰€ä¾æ®ç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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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6
需要啊,这个提前只影响一个月工资问题,不影响补偿金的问题。
纵横法律网 周雪峰律师追问

现在厂方只支付工资 没有任何补偿。当时是熟人介绍没有办厂牌,现在去申请仲裁的话只有工资条,请问能赢吗?

第2个回答  2012-02-06
需要根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原因才能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一概而论
第3个回答  2012-02-06
需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方可解除合同,单位不行。
第4个回答  2012-02-06
如果是单位确有困难需要裁减员工度过困难的话,可以提前30天告知员工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特殊人员除外,生活比较困难的,因公受伤致残的,孕妇及在哺乳期的妇女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若解除的话则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仅供产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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