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台湾人,卖房不能到场,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夫妻婚后在大陆买的房子,女房是中国大陆人,男方是台湾人

如题所述

需要单身证明是为了保证他是房屋的全部所有权者,因为如果他结婚了,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名字,他做主给卖了,他的爱人是有权利追回属于她的部分的。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需要这些证明。包括单身证明或者完全属于他个人的证明
这个证明必须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他自己有能证明房产100%属于自己的证明。
鉴于这种情况,可以让他家人在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传真过来,或者对房屋的性质进行公证,大致公正内容是他保证房屋有100%占有权,如果以后发生相关纠纷,他负责一切后果。这样基本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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