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雇佣方,劳动者拒签,请问劳动者是否可要求经济补偿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雇佣方,劳动者拒签,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不一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拒签,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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