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比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低1元钱,劳动者就可以拒签,并要求经济补偿?

如题所述

您好!可以这样理解。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条件包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原水平,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签,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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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14
这个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第2个回答  2015-05-14
没这样的说法吧,合同合同两相情愿。
第3个回答  2015-05-14
这个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第4个回答  2015-05-14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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