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21条第1款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实践中,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认定相对比较容易,但是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由于商业秘密本身的特性而难以认定。因此,对于如果认定劳动者是否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不能从单一的一个方面判断,应当综合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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