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意外伤害,社会医疗保险能给报销吗?

昨天晚上,我单位一职工9点下班多个小时之后,家属打电话说,职工未回家,第二天早上8点多才发现,他摔倒在村口的桥底下(交通工具为电动车),现场无碰撞痕迹,送医院后诊断右侧肋骨3处骨折。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若认定为工伤,单位未交纳劳动保险,应该承担什么哪些责任和赔偿,若不认定为工伤,职工入了社会保险,它可以报销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种肯定要事先调查,比如由交警部门认定了之后才会认定工伤。参加了工伤保险只是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由国家基金支付,不参加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而已。具体的参看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了工伤的情况下,这种还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级别进行进一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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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6
意外伤害有很多种,有些意外伤害医保是可以报销的,但也有一些是不可以报销的,所以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平时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避免受到意外伤害,尤其是像车祸这样的伤害,很多时候是可以避免的。
第2个回答  2013-12-05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负主要责任的,可以视同工伤,现在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其他车辆撞击,也不清楚他是不是主要责任,所以,只能等交通事故处理鉴定结果,才能认定是不是工伤,如果认定是工伤,那么治疗费用和工资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保险支付费用,没参加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费用,
第3个回答  2013-12-05
你好!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及认定为工伤的,医疗保险是不报销的。
第4个回答  2013-12-05
这种状况,认定工伤的机率多大? 工作保险条例中有一条这样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前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他确实走的是必经路途,但是工厂离他们家骑电动车最慢也要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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