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确已预告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便不存在所谓的“违约”(当然这仅指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楼上几位所给的解答有些不当。当劳动合同涉及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支付违约金,只有当劳动者解除合同并且违反了竞业禁止或保密协议时才需支付赔偿金。相反,在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由于劳动者需遵守竞业禁止条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的补偿金。
所以只要用人单位没有给你提供特定的培训(不包括员工基本培训)并为该培训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没有因为你的辞职带来巨大损失(你属于单位高管且离职时间不当);你确已预告离职(书面的最好);你离职时已经妥善移交业务资料等;等等情况。劳动者是不需支付违约金的。
现实中的大部分情况下,违约金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约辞退劳动者的。
用人单位顶多是拿所谓的违约金来吓吓你,你是完全不用担心所谓的违约金。而你需要担心的是用人单位是否会给你妥善办理离职手续、是否会妥善移交你的人事档案、工资结算等问题。
另,在你预告解除合同时,你最好留有证据证明你确已告知用人单位,小心人家压根不承认。当然这些都是以往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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