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构调整,以没有岗位为由给我待岗 我可以拒绝待岗吗

,现在公司以没有岗位为理由下发待岗通知,我不同意待岗,办公电脑也都收走了,就叫强制待岗了,请问公司这么做违法吗?公司还叫嚣随便去告 随便去仲裁无所谓!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在待岗期间支付180元/月显然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维护这部分权益。

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裁员或适当降薪,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要经过劳动部门的许可。你最好到当地劳动部门去咨询,了解一下你们当地处理这些事情的方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