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付了一部分押金给房东,房东现在又不租给我们,那么我可以向其要损失赔偿吗

我租了三年的店租,合同快到期了,我又想续租,就给房东一定的订金,想着合同期一到,再续签合同,现在房东订金收了,也打了字据,就差没签合同。可是现在又说不租给我,要租给他的朋友。我可以向其要损失赔偿吗

订金和定金是不一样的。
如果收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房东只需要退还订金即可,他没有违约,你不能索赔;
但如果收据上写的是定金,那么房东不仅退还定金,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是赔付双倍定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26
有押金条吗
第2个回答  2012-07-26
多出点钱,可能他想租给你,
第3个回答  2012-07-26
1. 如果未到期的合同有条款约定:在同等条件下需要优先租给你,那么,你有优先权
2.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第4个回答  2012-07-26
你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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