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要开一个家教午托中心,在九月份找到一间毛坯房,口头跟房东商量好如何装修,并合同约定10月6号交房开始算房租,我们给了1200定金,现在都过时间了,可是房东都没按我们的要求装修好,而且还恶人先告状说不租了,让我们去拿回押金,我现在不仅仅是要拿会押金,还想让他赔偿损失费呢,因为我已经跟家长讲好国庆收假就可以来的,现在人家自己跑上门来看到没装修好的房子,就讲我们失信,不收信用,人家都报名了,小孩都没地方去了,当初是看我们的宣传说10月得的才打算来我们这里午托,现在又不得,都不知道去哪里了,房东害的我们里外不是人,失去了在那一片地方的信用,午托也开不成,这个月不开就直接影响以后,所以后果很严重,宣传广告我们也做了,也承诺家长了,现在搞成这个,突然讲装修不得,不租了,我想问问大家,我可以叫他赔偿什么损失费呢?具体是什么呢?请各位楼主帮帮忙,谢谢!很急呢
我现在都不知道要人家怎么赔偿,而这些赔偿又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真的起诉告他,我怕把事情搞大,到时要支付的律师费用高啊,目前也没想到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