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某单位工作了11年,个人无过失且合同期还没到,公司要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请问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哪一条?如果违法,我是否可以要求2倍的赔偿金?若去仲裁,胜算大吗?
2013-3-14公司已终止劳动合同,不让我进公司上班,但社保中心查结果,实际还存在劳动关系,我该怎么办?谢谢给个建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现公司已补给我一年一个的工资,但不是2倍的,现要求单位按照工作1年补偿2个月的工资,胜算大吗?
追答那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够不够要求劳动赔偿的标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单位只补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我要求2倍的赔偿金可以吗?若去仲裁,胜算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