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国企职工,我们跟企业的合同是每周40小时工作制,现在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你好,我是国企职工,我们跟企业的合同是每周40小时工作制,现在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有时达到12小时以上,而且星期六也正常上班,工资是安产量算的,平时没有1.5倍,星期六也没有2倍。星期六有事不上班要先请假,还要被扣满勤奖,再扣除生产量,有一次我从早上八点做到晚上八点,累死了,就先走了,第二天早上车间开会领导通报批评,而且还要罚款.现在办公室的人员继续享受每周40小时工作制度。请问企业这样做算违反劳动法吗?
我们是铸造厂,加班也是按生产量算的,加班是不是应该按150%计算?
追答对,平时加班是150%周末是200%
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