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合同上写的是执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

我们公司合同上写的是执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这属于单休还是双休?而且还写到每周至少必须休息一天。但是工作两月都不给我合同。找他要也不给。各种借口推脱。签合同前说的是每周单休,签合同后说的是每个月五天。但是遇到了五一和端午这样法定节假日。公司就把节假日这三天一起算在每个月五天假期当中!意思是回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后这个月就只剩下两天休息时间。这些算违法吗?

这当然是不合法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节假日应该是带薪休假,不能和平时的正常休息日所冲突。参照《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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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6
每天工作7.5小时,扣除你吃饭时间没有?扣除多少?如果吃饭算1小时,则没有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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