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你的证明不能证明你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给你房子的人,你“买”他的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你们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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