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拘捕37天。本以为可以放人了、可是没放人、检察院下了逮捕令、我接下来该怎么做?能不能取保候审、我希望最好能把人保出来、请各位给点好办法、最好具体点、
那怎么办?意思就一直等开庭?我听说开庭还要几个月后、、、
追答只能等开庭了。何时开庭不好说!
检察院有权拒接取保候审么?
追答当然 不符合条件即可拒绝
追问谢谢。能不能说一下条件?如果条件满足、检察院没权利拒绝取保候审吧?
追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五)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六)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故意伤害罪、第一次、
追答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所以,判断对某一犯罪嫌疑人能否适用取保候审,主要考察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否具有妨碍诉讼以及发生社会危险的可能性。
另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所以实践中需依个案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