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9
在看守所关押37天人没有出来,肯定是被逮捕了,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逮捕必要性审查,争取取保候审。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