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都是由这家有签订合同的公司支付,但合同上并未约定说要做哪几家公司的事情,这种情况下,其他两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算不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吗?
可是首先,BC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A公司的老板,其次我们之间也没有派遣协议呢,那这样算不算违法
首先法人代表不一定就是公司所有权人其次一个老板安排一个员工的工作,无法签订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