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是不对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自动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终止劳动关系企业就有义务为你开具离职证明,所以劳动局说公司有权不给开离职证明的说法是错误的。
扩展资料:
离职后公司不肯开离职证明操作方法:
1、新单位需要离职证明,不存在双重用工的风险
①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交辞职信,转正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如果公司不给你处理,到第三天或者一个月你可以自己走,记得复印好你的辞职信!(证明你在原单位是合法离职)
②公司理应在一个月内帮你办理好辞职手续,主要是办理社保减员。所以也可以拉停保证明,证明你已从原单位离职。
2、你需要领取失业金、提取公积金等
单位一直不肯开证明,保留离职申请书,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你因为没有离职证明,导致失去新单位的报道机会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证明书
因为我要回老家,想转移社保回去,才去开离职证明,时间也没多少,公司是叫我回去上班,但我不想去上了,有没有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追答最好跟公司协商这个问题,你已经没有再在公司工作下去的心,公司留你也没有意义,大家好聚好散。让公司知道你离职的目的是为了回老家,把自己的难点说出来,我想公司跟你如果没有什么其他纠纷的话,会通情达理的。尽量这样比较好。
我去当地劳动局问过了,办事的人就是这样回答我的,因为是我违约在前,辞职没有等一个月,所以公司有权不给我开离职证明,劳动局也这样说,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大家有什么好办法?我该怎么办?我在广东省中山市
追答只能说,你遇上了一个不负责的办事员。因为如果没有离职证明,怎么说明你已经离开这个公司呢?是不是可以再去这个公司上班呢?但是从道德上说,确实是因为你自己离职了,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人家可以借口说不开离职证明。建议你多去几次,人家被你烦了也许会帮你,不过也会适得其反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跟公司协商过,不同意,才去找劳动局,没想到劳动局也跟工厂是一个意思,转移不了社保,只有自认倒霉了,谁叫我没个当官的爹
追答没办法了,现在很多单位都和地方有交情。如果你这个单位没给你办理社会保险的话,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也没什么用,不要就不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