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去年因父亲朋友介绍跟男方结了婚,婚后发现男方隐瞒了身体生理缺陷一事,也许是我心太软了,想着科学比较发达应该医治得好,谁知男方在督促下推托不去医治,于是在今年的8月中我向法院起诉男方并离婚了,后来法院只给了我离婚协议书。现在户口也被扣留不予迁回原籍。经过多次的协商对方就是耍赖一定扣留户口,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去了当地派出所,那里的同志说在法院协议离婚的要去法院申请法院强制协助执行才可以给我办理,后来我去了男方当地彩塘金一大队要求大队帮我开一户口分户证明书也被推搪回来,理由是乡里人不要得罪乡里人,我证件齐全为什么就是不予办理实在徇私我该怎么要求机关给我个公道呢?不解,已经离婚对方是无权扣留我的户口的,怎么还当地机关都是推来推去?
曾律师你好,我是广东潮州潮安金石镇的,原来的户口迁去男方所在的彩塘镇三陇村也称金砂,在那里是属于金一大队管的,我现在是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金石镇,既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协助执行,我应该怎么做呢?
追答首先,你应当先取得你娘家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其次,到你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持相关材料到你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不同省份对户口迁移问题的规定是有差异的,建设你先到金石镇派出所咨询下把户口回迁需要准备材料和办理程序,如果基层公安机关没有正当理由推诿或者不予办理,你应当向你们县公安局咨询和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