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令呢?

本人在去年因父亲朋友介绍跟男方结了婚,婚后发现男方隐瞒了身体生理缺陷一事,也许是我心太软了,想着科学比较发达应该医治得好,谁知男方在督促下推托不去医治,于是在今年的8月中我向法院起诉男方并离婚了,后来法院只给了我离婚协议书。现在户口也被扣留不予迁回原籍。经过多次的协商对方就是耍赖一定扣留户口,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去了当地派出所,那里的同志说在法院协议离婚的要去法院申请法院强制协助执行才可以给我办理,后来我去了男方当地彩塘金一大队要求大队帮我开一户口分户证明书也被推搪回来,理由是乡里人不要得罪乡里人,我证件齐全为什么就是不予办理实在徇私我该怎么要求机关给我个公道呢?不解,已经离婚对方是无权扣留我的户口的,怎么还当地机关都是推来推去?

  一、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令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二、执行中需缴纳的费用: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三、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共有以下八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2-05
一、你最好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如何处理合适。一般情况下凭借离婚证及户口本,再向派出所提出协助分户申请。
二、所需证明材料
凡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申请分户的,除需提供户主的书面申请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因结婚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因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因居住的原因要求分户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证明及合法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的具体手续
(一)凡符合分户条件的人员,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分户手续。
第2个回答  2011-12-05
派出所的答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第3个回答  2011-12-05
由于你欲迁户口到何处叙述不详,故提供四种办理程序供你参考:其一是原址分户。你只需将法院判决书提交所在派出所即可办理;其二是迁户口到派出所辖区其他地方。你只需将法院判决书和拟迁入地的有关房屋租赁证明、产权证明或拟迁入地亲属的户口簿提交给所在派出所即可办理;其三是迁户口到本地其它派出所辖区,你应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和拟迁入地的有关房屋租赁证明、产权证明或拟迁入地亲属的户口簿,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其四是迁户口到外地。先持法院判决书、身份证到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迁证,然后回到所在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最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保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如果你提交了法院判决书和必要的材料,派出所仍拒绝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反映,仍不能得到解决时,可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的情况只是户口的回迁问题,怎么会要申请执行呢?你那个《离婚调解书》里肯定没有涉及户口这一块的问题吧。搞不懂当地派出所的做法,如果派出所不给办理,建设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追问

曾律师你好,我是广东潮州潮安金石镇的,原来的户口迁去男方所在的彩塘镇三陇村也称金砂,在那里是属于金一大队管的,我现在是想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金石镇,既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协助执行,我应该怎么做呢?

追答

首先,你应当先取得你娘家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其次,到你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持相关材料到你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不同省份对户口迁移问题的规定是有差异的,建设你先到金石镇派出所咨询下把户口回迁需要准备材料和办理程序,如果基层公安机关没有正当理由推诿或者不予办理,你应当向你们县公安局咨询和投诉。仍不能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4个回答  2011-12-16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在不行你就可以凭你的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分户手续

分户之后你就是一个人了,然后在按照迁移手续办理

祝你顺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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