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
企业以贴现的方式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或其它单位,从而负有可能支付的债务。企业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就形成了一项或有负债。如果企业有将应收账款向银行出售以取得现金的情况也应视为或有负债。
企业以自有财产作为抵押,为其它单位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业务事项。如果到期日其他单位偿还了借款,企业即解脱了担保责任,但若被担保单位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担保企业则负有偿还担保债务的责任。在企业担保之日,就形成了担保企业的一项或有负债。
扩展资料:
或有负债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本准则第十四条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的特征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企业承担的负债义务是潜在的也可能是现时,该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