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有贷款,但房屋面临拆迁,此时主要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
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二是和拆迁方之间的拆迁协议
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扩展资料:
一、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二、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拆迁
如果抵押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选择了货币补偿的方式,那么可以跟抵押权人重新协商重新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主张清偿债务。如果不能同抵押权人达成一致,抵押权人可能会通知征迁人暂时不支付补偿费用。
如果抵押的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可以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和抵押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如果不能就重新抵押达成一致,则抵押权人就可能会通知征迁人暂时停止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注意事项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则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对拆迁安置补偿造成影响。因此,被拆迁人一定要积极解决这个问题,有能力还款给抵押方就即使还款,如果不行,可以重新签订抵押协议,设定抵押权。
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房贷的问题,这个时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尝的权利,因此通常都会通知征迁人积极主张自己的权益。
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处理房贷的相关问题,可以就拆迁补偿费用对贷款进行清偿,也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重新设定抵押,千万不要回避这个问题,如果银行直接向征迁人主张权益,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权属争议的房屋,对被拆迁人造成影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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