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可以更换不动产证吗

如题所述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可以更换不动产证。

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除了开发商要提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前期工作,购房人还要提交详细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表(开发商盖章,经办人签字)、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移交协议、图纸、完税凭证。其中,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同步申请的,须由银行一并提供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资料等。

购房人提供好这些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从系统中提取开发商录入的信息,与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便会进行正式受理。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可以选择换或不换。

扩展资料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

1、封面名称

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盖的都是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不再由各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相关的事项,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而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

3、扉页增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不动产单元号

原房地产权证主要记载房屋和土地两项内容,内页信息包含房地产权利人、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房屋坐落、共有情况、登记时间;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性质;土地地号、土地用途、取得方式、使用年限、使用权面积、共用使用权面积等。

涉及更多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信息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年限、权利其他状况。

参考资料凤凰网-不动产登记现政策空白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难登记

参考资料凤凰网-不加名不买卖 房产证就不用换成不动产证

参考资料人民网-房产证变不动产证不能只是换个本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5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可以更换不动产证。

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除了开发商要提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前期工作,购房人还要提交详细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表(开发商盖章,经办人签字)、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移交协议、图纸、完税凭证。其中,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同步申请的,须由银行一并提供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资料等。

购房人提供好这些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从系统中提取开发商录入的信息,与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便会进行正式受理。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可以选择换或不换。

扩展资料

不动产权和房产证的区别

不动产权证内容更详细:对比发现,在内容上,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加详细。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内容。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这一编码就是不动产单元号,它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唯一。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市民可自己去办不动产证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房产证未“下岗” 换证不是必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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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02

以昆明为例:

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昆政发[2016]37号)(以下简称《通告》),昆明市自2016年6月30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停发旧证,现已不再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权利人原依法取得的产权证书仍然有效。对原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尚未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除小产权房外,原则上可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

三、对于已经建成并取得房产证的小区,且原开发商或是单位办理过大土地证,由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商和单位)按照规定尽快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大土地证注销,按照房屋基底面积(栋宗地)进行权籍调查分割分摊后,办理房地一体的登记,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业主的共有分摊面积。

第3个回答  2017-01-07
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提醒
  只有房产证,无国土证可查询房屋土地情况后再进行交易
  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收回了国土总证的,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先办理不动产证书后再进行交易。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买房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工作人员介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土地两证合一,我市以后将不会再有类似问题出现。
第4个回答  2017-01-07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3)委托书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提醒
只有房产证,无国土证可查询房屋土地情况后再进行交易
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收回了国土总证的,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先办理不动产证书后再进行交易。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买房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工作人员介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土地两证合一,我市以后将不会再有类似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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