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具体来说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小产权房的性质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如果小产权房卖给了外村人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拆迁时可以获得补偿,但是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也就是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享有。
第二种情况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不予补偿,所以提醒大家,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若涉及到拆迁问题,建议与拆迁人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