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A在所在单位,经申请批准,在工作地盖了两间砖房,一间给A作为私人开的餐馆,方便工作单位人的就餐,另一间作为单位在工作地现场办公的地方,现在单位提出要用这片地,要求拆除房屋,但是该房屋虽属于A自己花钱盖的,但是没有房产证,唯一有的就是当时领导批准申请的材料 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有一些赔偿或者补偿么 急急 在线等
目前单位领导就是不想赔,所以看有什么办法没 你好,我看到您的回答了,后面法律条文的引用,是不是证明该房屋应该是没办法赔偿了呢,与单位的申请没有年限限制,那么现在要求赔偿是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啊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是没有房产证,房产证是不是很关键啊

这种情况属于你们共有财产,单位拥有土地使用权,你拥有房屋所有权,而你单位允许你使用其土地盖房子,应该按照当时的审批文件中的年限。
如果当时审批文件中没有年限的规定,那么单位可以拆迁你的房子,并需要给予你一定的补偿。
如果不给于你补偿,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补偿。
你帮单位建的房子可以要求他给你工程建设费,至于你建的房子可以要求费用补偿。法律依据要看律师从什么角度切入,你最好咨询下当地的律师。

但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来看,采用的是土地和房屋互不分离的观点。
《城市房地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也有相应的规定。现行立法表明,我国立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互统一,实现权利人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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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7
有产权证就没问题了,问题就在于你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只有通过协商并保管好当初领导的审批材料,并收集你当初修建房屋及装修等的费用单据,作为要求补偿的依据,但要防止单位向街道申请对你房屋进行拆违处理
第2个回答  2010-07-27
当然可以了,不过这个事情是无法可依的,即使有法可依,也不要用法律来解决,还是与单位领导协商解决的好。
第3个回答  2010-07-27
您这个 属于是单位内部 领导答应你盖个房子 让你做生意

我想知道 你两间房 都有没有收租金? 单位领导有没有管理收管理费?
如果你收了租金 单位领导又没要你管理费 那这事我看就算了
因为这个土地本身不是你的 房子也没什么证件 按违章建筑来说也不过分

您 出租什么的赚了多少钱?赔了多少钱?里外核算一下 不赔不赚也就算了 如果赔钱了 你可以写一个材料 说明赔了多少钱 自己有多 困难 等等 好好商量一下 让他们给你把损失的部分补一下 但是不要指望人家给你多少钱
第4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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