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赔偿的问题

现在我的住房是以前在单位时买的,只有一张交易收据,盖有单位公章,还有房产证一张,房产证还是单位的名,想将房产证转为我的名,但由于那房屋没有土地证,不让转,加上那单位已解散了,请问一下如果这房屋要被征收拆除我有得保偿吗?
请问与正常的来说保偿范围多还是少呢?

第1个回答  2010-08-04
你的房屋如果拆迁的话,可以得到补偿,补偿的范围是你的房屋属于集体住房,是也可以得到补偿的哦,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5
母亲和A可以得到判决书写明的两间房子的赔偿款,A在农村应该没有房产证,因为集体土地(宅基地)上建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一般只有土地使用证和宅基证。所以你们只要出具判决书就行了。其实拆迁补偿中房屋补偿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如果判决书上没有注明,就会补偿给父亲,或另行协商。征地补偿也占很大的份额,那是按人口算的,就是A母亲、父亲各算一份;拆迁安置也是很关键的一项内容,A可以要求单独与母亲立户,进行拆迁安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20-10-13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没有固定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通常规定在《拆迁安置事实细则》中

第4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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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个回答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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