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了八年没有买社保,现公司解散,老板按劳动法来赔偿员工,如果要求补交社保是否划

如题所述

当事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八年没有买社保,现公司解散,老板按劳动法来赔偿员工,如果要求补交社保也是合法的。缴纳社保对于用工单位来说是责任和义务,那么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是保障员工的个人基本利益,因为最终员工缴纳社保的目的是领取一份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而且缴纳社保的年限将直接决定今后养老金待遇的高低。
法律分析
公司工作了八年没有买社保,现公司解散,除了按劳动法来赔偿员工外,还可以要求来补社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单位如果没有给员工正常的来交纳社保,那么员工完全有理由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自己的个人社保,当然由企业单位出面来进行补缴社保是完全可以进行补缴的,因为企业单位的原因造成的中断情况,那么社保部门都是予以接受的,但是由此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也应当完全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并且企业单位应该承担较大部分的缴费比例,那么我们个人所承担的缴费比例,也应当由我们个人来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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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1
八年工作没有买保险,是一笔不少费用。自己也是需要缴纳社保,公司缴纳的更多,应该是比较划算。前提是可以补缴。
第2个回答  2021-08-21
比较社保对自己以后的退休还是有保障的,所以如果能够补缴就补缴,如果公司不愿意,建议你们赶紧去公司所属的地税局投诉并要求补缴。
第3个回答  2021-08-21
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了八年,没有买社保,是没买社保,因为是公司没给买,还是说合同上有规定不给买,现在公司解散了,如果公司合同上没有关于社保这一说,老板是不给赔偿的,如果有合同,老板没给买,那他就要给员工补交社保的
第4个回答  2021-08-22
肯定是划算的,目前来说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是性价比最好的投资了,企业缴纳社保大部分费用,员工缴纳社保的少部分费用,企业老板补缴8年的社保,员工也只是需要缴纳小部分费用,相比要你自己个人买8年社保所需要的费用少了将近2/3,所以必须要补缴,不仅划算,也是对自己将来生活的保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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