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如题所述

二、量刑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讲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

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以及如何执行刑罚作出判处。依法量刑,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这一基本的刑法原则在量刑中的体现。量刑以刑法为准绳,主要是遵守以下规定:

1、刑法总则中关于刑罚原则、制度、方法及其适用条件的一般规定。如对预备犯、中止犯、未成年犯罪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教唆犯、胁从犯的处罚原则;有关自首、立功、累犯、缓刑、数罪并罚等制度;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刑罚处罚的规定。2、刑法分则中有关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及其量刑幅度的具体规定。刑法分则对每一具体犯罪都规定了法定刑,除极少数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外,绝大多数犯罪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在对实施了不同具体犯罪的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必须按照刑法分则所确定的法定刑进行。在一个罪有几个法定刑幅度的情况下,应按照与具体犯罪情况相对应的量刑幅度量刑。在量刑时超越法定的刑种和量刑幅度即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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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4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罪与刑相适应”的原则。
这里所说量刑的一般原则,与上述原则有联系又有区别。罪与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指的是我国刑法在处理罪与刑的关系上所坚持的一个原则,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上的每个罪状和它的法定刑,都是相适应的,就体现了这个原则。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也要求判处的刑罚和所犯的罪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而不是相反。而这里所说的量刑的原则,是指的怎样去量刑,才能达到罪与刑相适应。换句话说,罪与刑相适应是一个基本要求,而量刑的一般原则,就是要回答应该怎样作,才能达到罪与刑相适应这个要求。所以,这两个原则是不同的,但又是紧密联系的。
要搞好量刑工作,达到罪刑相适应,根据刑法第57条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主要应当坚持以下几条:
一 量刑要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一)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
(二)量刑要根据犯罪的性质。
(三)量刑要根据犯罪的情节。
(四)量刑要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 量刑要以法律为准绳
(一)对罪犯量刑,只能适用刑法分则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等所规定的刑种和刑度。比如,有的条文规定的最低刑是有期徒刑,没有管制就不能判处管制,没有规定罚金就不能处罚金。刑罚的幅度也是一样,除非有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条件,决不能随便突破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
(二)对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应该依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来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27
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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