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开除处分由什么决定

如题所述

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但其前提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只是开除处分的附随后果。要审查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的合法性和和合理性,必然要对开除处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对事业单位职工的开除处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政处分行为,国务院颁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监察部公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的种类、适用、权限、救济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链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人事处分、处理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再申诉。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其的考核、处分等不服引发的争议,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了行政救济措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处理,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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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7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有两种形式:
  一是解除聘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是给予行政处分,这其中就包括了开除处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1.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2.失职渎职的;
  3.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6.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个等次。
第2个回答  2015-07-16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根据人事管理权限,有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谁任命,谁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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