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份合同到期不续签能得到哪些补偿?

我于2012年3月在一家民营企业签订一年合同,之后在2013年续签一年(续签是在3月合同到期后在7月才签订的,时间写的依然是从2013年3月到2014年3月)。
目前公司未与我商量过关于合同的事宜,但我明显察觉公司可能不想与我续约了,如果3月合同到期不续约是否我可以获得2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公司就在2月提前与我解约我又能获得哪些赔偿?公司是否能以某些理由推脱赔偿金呢?我在职的时候未有过重大失误或者给公司造成过损失。另外公司去年的年终奖也没有给我,所有工作满一年的或以上的唯独我没有,请问这部分有可能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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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1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员工从08年后已签订2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员工已经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公司不签订,应赔偿员工,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员工一定要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然合同到期后,就无权要求了,曾多次处理这种情况。
若现在已经签订固定合同,则在固定合同期间,无法要求与公司改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但可以在固定合同期满后,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则应当与你签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10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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