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立案后多久被执行人才会收到执行通知书呢?2、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不在一地,是否案件会转到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办理?3、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如果靠法院调查的话,是不是要等十年八年?如果自己请律师调查的话费用大概要多少?要是调查到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是财产已转移到他人名下,造成不能执行,律师费是否还要付?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和律师签订风险代理合同,事成后再按百分比例付费给律师?这个比例一般是百分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