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调岗为借口变相裁员

2014.9.4进入公司和公司签订了3年合同.合同期到2016.9.4,担任物业收费员的工作。在2014年2月28日部门主管提出因为公司原因进行调整我去地下车场收银工作。合同中有一项: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拒绝到新工作岗位报到的(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我并没有不胜任此项工作。也不同意接受地下车场收银工作。主管表示不接受调岗就离职走人。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合同法,我如何获取到赔偿证据补充:公司的劳动合同书。每月绩效的证明没有不胜任工作。

第1个回答  2014-03-01
你好,单位是否有为你缴纳医社保?另外单位随意变更合同解除你的劳动关系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单位有缴纳医社保,经济赔偿金如何获取。

追答

你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需要可以委托律师。

第2个回答  2020-05-24
公司要帮你买社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他给你的工作其实不是你一开始的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那是违法的.这对你有利,如果是这样的话尽快去当地村委会或劳动局咨询清楚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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