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有个棘手的问题需要请教您,我租房的中介转让了,说要和新中介重签合同,原合同是明年5月到期

到时候新中介给我们加期限比如一年,这房子格局不好,我不想租那么久想按照原合同日期执行,若对方不答应,到时又不退我押金还有一个月房租怎么办,我这才10.7搬进来的,12.7该交下次的房租.新合同估计这周内肯定会签了,昨晚已经张贴了通知,麻烦尽快帮忙解答怎么处理,十分感谢!

这时两码事。

1、中介人可以转让债务权,但必须告知你;这个他已经做了;
2、转让合同,只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任何变更都不属于转让的内容;
3、如果新的中介人要求你在变更的合同上签字,你可以拒绝签订新的合同;
4、发生第三条,属于原中介机构违约,你可以依照合同索赔。
另,你完全可以要求在签订转让合同时,不得变更原合同实质条款(租期、价格、付款方式等)。任何变动,都属于你和新的中介人之间的新一轮合同谈判——与转让无关。追问

假如新中介针对合同期限变更了,我采用您所说的第4条,原中介又不理怎么办?

追答

那就说明没有转让,你继续向原中介人履行你的义务(交房租)即可。如原中介人不同意,属于他违约;你可以提出索赔。
他违约,你索赔总知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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