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描述:双向四车道上,限速80公里。路旁有绕行标志,单无红绿灯标志。自行车在斑马线上骑行横穿马路时候被一辆速度为60公里左右的出租车撞死。自行车在过马路前曾经在路边停留10余秒,在确认安全后才横穿的。(出租车一路未减速)
后交警已:出租车未超速,但是未减速,未避让两项理由,判定为负有一定责任,
“驾驶”自行车横穿马路时骑行,未“下车推行”负有一定责任。双方是等同责任。
以上认定是否合适?(附当时的视频监控录像)
可惜无法附图,我有一秒钟内连拍的几张图片
自行车骑行过斑马线无疑是违反规定的,但是该错误与汽车肇事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退一步说,哪怕你推车过斑马线,也会被汽车撞上。所以我觉等应该是汽车主要责任甚至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