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厂的保安人员在朋友家搜到与工厂相同的物料后,将朋友送到公安机关告他犯职务侵占罪.检察院因证据不充分又将案子后退回到公安机关重新侦察.(整个案子牵涉的价值为10万,但是朋友不知道了什么原因承认了2.5万).请问各路朋友:接下来会怎么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还是会重新报检察院开庭?还是会无罪释放?
整个案件没有任何的人证、物证能够证明他有职务侵占罪,只有保安人员在其家中搜查到与工厂一样的东西和他本人承认了其中一部份东西。如果再侦察的话也是没有其它的证据的,因为厂方提供不了任何证据,也有人去证明嫌疑物是某供应商出售的。那么他的口供和家里搜到的东西这样算足够的证据吗?检察院会再退回吗?一共要退回补充侦察几次检察院才会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的可能性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