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可以连续拘留吗?被执行人已经拘留15天,后又续拘留了15天,现在又继续增加了15天,这合理吗

被执行人有5个案件在手上,前段时间被司法拘留,15天满后又续拘留了15天,到昨天第二个十五天期满,结果又来了一个15天拘留,和这合法吗?
另想咨询,这五个案件中,已经有两个案件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归还了一部分欠款,之前的两个拘留的因未归还钱的案件被拘留,那已经归还的案件也可以拘留吗?谢谢,望尽快得到答复,作为被执行人的家属,我现在很是迷茫。
您好,我看到回复了,现在已经执行的案件就是那三个未还钱的案件,后面的两个案件已经归还了一部分钱,现我想咨询一下,已经归还钱的是否也可以作为被拘留的理由,因为这是感觉有人在里面搞鬼,咨询律师,他们说法不一,连续拘留法律上面没有规定可以连续拘留,也没有规定不可以连续拘留。对于这种情况下,作为被执行人的家属,更加感到无助了。
另补充:虽然案件不同,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啊,都是因为经济纠纷。这样的情况下,连续拘留是合法的吗?

被执行人已经拘留15天,后又续拘留了15天,现在又继续增加了15天是不合理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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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5
首先,连续拘留时明显的违法行为,不合法,可以请求律师援助,第二个问题,可以的,因为还有三个未被执行,但司法机关不能变相拘留,每次拘留后到期都应该留一定时间给被拘留人的,具体情况详询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6
因为不同的案子执行司法拘留是可以连续的,而且没有治安拘留不超过20日的限制。
第3个回答  2010-12-07
不要把司法机关想的太黑暗,我想任何一个法院都不会在几个简单的经济案件一审判就开始拘留被执行人的,我想应该是执行书下达后一定时间还是没有还款才拘留的吧?如果经济纠纷的责任比较明确,那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尽快把该还人家的钱赶紧还了。如果认为法院裁判有问题的可以去高一级的法院申诉。
第4个回答  2010-12-05
合法的啊,这是因为不同的案件而拘留的。还了部分钱,到底是还了多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上写着分期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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