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税务登记流程
携带上营业执照,章程,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1.在国税填写税务登记表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本人到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会计证原件及本人到场,办税员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到场。一般纳税人很多税务局要求提供两个会计证,注意。
3.会计制度备案,这个可以直接在网上云办税厅做,前提是已经实名认证。
4.三方协议签订,如果已经有开户许可证,提供开户许可证就可以了。三方协议也可以在网上云办税厅做。做完打印出来三份,税务局盖章、企业盖章,然后去开户行盖章。然后返回到税务局大厅确认。
三方协议是税务局、企业、企业开户行签订的自动扣款协议,也就是可以在税务局平台(包括大厅、云办税厅、携税宝等)直接扣款。
以上工作做完,税务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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