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来公司的时候,公司经理说是北京一个公司的分公司,但是来了以后才之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来公司5个多月了,公司名称到现在还注册下来,来公司的时候就说一个月后给上保险,到现在一直没兑现,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昨天就交了辞职报告,领导不批准,说至少要半个月等公司来了人接替我的工作才能走。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就这样走了工资能要回来么?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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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8
楼上说的对,筹建期的公司不是法人单位,没有用工资格,所以没法和你签劳动合同、交社保。给筹建期的单位打工要冒着极大风险。因为他们用工其实是非法用工问题,就是去劳动局投诉了,劳动监察也只是问有没有支付你报酬,看一下报酬是不是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超过了劳动局也就不管了,社保什么的都不会帮你追讨。没办法,公司都没有用人资格,劳动合同法里的双倍支付报酬什么的根本不适用。
现在黑心单位太多,不要给这些无耻的黑心单位当赚钱机器。尤其是筹建中的公司,给他们打工风险极大。如果这家单位正规,开始要么他们总公司会和你签合同,合同中写明你的工作地点;要么就是会和你签用工协议,等手续全了再改劳动合同。这年头,劳动者都是弱势群体,被骗的太多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07
你可以不交接走人,问题是你工资不结算给你,你走了,再要的话比较麻烦。你最好向当地劳动服务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你工资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11-06-18
公司没有注册下来还只是筹建也就不能称之为单位,当然也没办法替你们交社保。
只要你有相关证据证明你的工作时间(比如考勤卡、工资单之类的)工资不能少你的,如果不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11-06-18
到劳动部门劳动仲裁吧,
公司应该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现在五个多月了 还没有签,那么公司从第二个月至现在(4个多月)应该给你发双倍工资。
但是有一点儿你得有点儿准备 就是公司到时候说你不是他公司职工 你就没办法了 所以 你要准备一些证据 比如工作服 工作证 餐卡 等等 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的 人证也行 不过人家不一定愿意给你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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