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拘留15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扩展资料:
案例:
拒执被拘留15天,再拒执被判刑
2017年以来,宜阳县法院采取公诉和自诉并进,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同时对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快速审理宣判,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抗拒执行犯罪的高压态势。
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和自诉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78件,已结72件。
李某阳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栽了跟头,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5年1月,李某阳驾驶小型客车发生车祸,导致尚某致残,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阳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除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12万元和李某阳先期支付的5万多元外,另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7万多元。
李某阳为规避执行,在车祸发生之后,就急忙将肇事小客车过户到了他人名下,外出打工。李某阳虽被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为由拘留15日,但仍不肯向尚某支付分文。
在公安机关认为李某拒执犯罪立案条件不足不予立案的情况下,躺在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尚某向宜阳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李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李某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不可以。因为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连续拘留45天的可能性不存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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