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分拆上市的概念,是可以的,但是要符合一定条件。
关于此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主要的控制点在于证监会的审核,2010年4月,证监会放出消息,需满足6个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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