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的.可以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是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因为单位已经支付过你的工资了,所以你还可以要另外一倍。假如你工资是3000元,那9个月你就可以要求27000,但要去掉第一个月的,就是24000.社保的问题随时都可以补的,问题不大。但建议公司如果不是太烂的话,没必要撕破这个脸,毕竟24000元,公司肯定跟你拖到初级法院,中级法院。你律师费用都起码得除掉6000-10000元。是工作重要还是这笔钱重要要视乎你的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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