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申请的期限,若有紧急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那么非紧急情况下法院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定

如题所述

根据2013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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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7
我查看过所有的资料,均没有发现在非紧急情况下法院要作出裁定的时间要求。
在司法实务中,法院一般只要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就作出保全的裁定。
相关资料,你可以参考此文章: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10/id/1460948.shtml
第2个回答  2012-04-24
再长也不能超过一周。
第3个回答  2011-05-02
应该最多是半年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5-16
这里的紧急情况包括有人会恶意的破坏权益人的权益,或者其他的事会危害权益人权益,而且情况危急,不然会使权益人发生无法补偿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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