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我还用交违约金吗?急急急

我09年7月份毕业,被一国企录用,但是国企让我们和一个劳务公司签的合同(11年7月份到期前),上班之前国企这个单位给培训了几个个月,签合同的时候有如果因个人原因提前辞职需交违约金这项,我在11年4月份辞职,辞职的时候这个国企没给我要违约金,协助我和中介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我拿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之后,没多久国企单位向往要违约金(我档案五险一金都在他们手里),我是不是还应该向这个国企单位缴纳相应的违约金呢???急急急 谢谢您的帮助!如果要交,违约金应该怎么算???

1、满足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交违约金;
2、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要缴纳违约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2
需要交违约金,因为当初在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介绍,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劳动合同解除,也是需要缴纳违约金的。

因为这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中,且劳动合同当初是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签订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5-01
用人单位只有在两种情况下:1、支付了培训费,2、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违约金应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约定应该以培训费来计算。你还要看看你和该国企是不是劳务派遣关系,若是的话,你只和劳务公司有劳动关系,国企不能要求你承担责任。。追问

是劳务派遣的关系 我的合同是和中介公司签的 现在我已经和劳务公司解除合同了 可 国企要我交违约金 我应不应该交呢?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05-01
解除不行
最好是和单位商量下,以其他方式离开,比如“下岗”。
单位如果比较人性化,应该可以同意不交违约金的。
这种情况属于你违约
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也就是有违约金的规定就需要依法支付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所以 仍按原合同执行
所以说是要的
第4个回答  2011-05-01
直接和他们要档案,不到劳动局告他们,因为你和单位无直接用工关系,他们无权要违约金,具体是否应该支付违约金,一要看劳务合同的具体约定,二看你辞职的理由及方式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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