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29
每天工作12小时,上两天休半天或上四天休半天,这样的工作时间制度是超时工作的,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的,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1
劳动工作时间分标准工作时和综合工作时间,标准的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天八小时,一周五天,而实行综合工作时间的制度需要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的批准,批准之后是可以实行非标准的上班时间,但是一个周期内的上班总时间也不能超过法定的标准。比如正常的一个月上约170小时(以一周40小时计),你老公是180小时,确实是多了点,但是基本还不属于违法的范畴(劳动法规定一周44小时)。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请求纠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2-24
一点不违反 以前我在星级酒店 安保部当主管 我们酒店是在南京是国营单位 我们作息时间比你还离谱!上班离谱 休息也离谱 正常的!
第4个回答 2008-12-24
不哦~~
深圳中铁(国企,修地铁)员工一年365天都工作,不休息,过年都不放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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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小的一个问题悬赏100分,和你老公一起玩百度知道刷分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