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我们人类的好伙伴,作为一种被驯服的动物已经陪伴人类数千年之久,所以许多人与狗也有着很深的感情。虽然狗是一种宠物,但是市面上还有一种“食用狗”的说法,就是专门养大吃肉的狗种,以当地的田园犬居多,这让很多爱狗人士感到无法接受。全国最知名的两个吃狗城市莫过于沛县与玉林,沛县有着上千年的食狗历史,当地的沛县樊哙狗肉制品有限公司每年产出狗肉数百吨,创造了巨大的收益,而玉林最著名的就是每年夏至时期的“玉林狗肉节”,吃狗肉在当地已经成为习俗。所以爱狗者与吃狗者的冲突大多爆发在这两个地方。那么吃狗肉是否应该被禁止呢?小编有以下几点看法。
前段时间深圳已经立法通过了《深圳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该条文规定猫狗为宠物,禁止食用。该条文一出很多爱狗人士便沸腾了,因为终于有一个保护狗的法律出台,那么这个法律制定的是否合理?首先很多人会提出质疑,狗和猪、牛、羊一样都是动物,难道猪牛羊也要禁食吗?其实这里就涉及宠物是否可以食用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饲养狗都是为了当作宠物,只有一小部分的个人和公司养狗是为了食用,而现在这一小部分的的做法让大部分人感到不适,这是否是立法的原因?小编觉得禁食狗肉是一种文明的体现,我们大可抛弃狗肉从其他肉类当中寻求滋味,因为狗是我们的朋友与伙伴,如果将他们送进肚子里实在是一件残忍的事情。
很多人吃的狗肉都是街边的大排档,而不是正规的狗肉加工厂,其实街边的狗肉危害极大。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类似的新闻,很多不法之徒会在晚上带上毒镖去猎杀街上的狗,这些狗有的是宠物狗,有的是流浪狗,而这些最后全部进了食客的肚子里。流浪狗体内寄生虫极多,加上很多餐厅因为烹饪不规范,所以食用狗肉进医院的新闻屡见不鲜。并且给用毒镖猎杀狗本就是违反行为,被毒镖污染过的狗肉也不宜食用。
所以我想深圳之所以为狗立法,就是本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原则,这样便能够从源头上杜绝不法狗肉的交易,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做法。所以小编觉得禁食狗肉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应该支持,但是很多爱狗人士的做法也要克制,喜欢吃狗肉的人也有吃的权利,不能够擅加干涉他人的自由,并且中国有着千年之久的食狗历史,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全杜绝的,所以还希望给爱吃狗肉的人与狗肉工厂一点准备的时间。
我觉得不能实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全国禁止食用狗肉不仅损害到部分人群的利益,在执法层面上,难度大,且必要性不强。
01、损害部分人群的利益对一部分来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不能吃狗肉。可,对于另一部分人来说吃狗肉是一种习俗,一种文化。不吃狗肉的人站出来剥夺另一部分吃狗肉的人的权利,真的合适吗?都说要尊重不同文化习俗,那禁食狗肉不就是不尊重少部分的文化传统。
而且,不吃狗肉,其实是西方一些宗教的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有食用狗肉的,像很多人都熟悉的一句话“挂羊头卖狗肉”,就足以说明我国食狗肉的文化由来已久。
02、只禁止吃狗肉,也是一种不平等都说众生平等,但吃鸡肉、吃羊肉、吃鸭肉、吃猪肉,却成为一件正常的事情,难道其它的动物就没有灵性了吗?其它的动物就活该被吃。
如果从贡献角度来说,牛对人类所做的贡献并不比狗低,为什么就没有人强烈反对吃牛肉呢?
如果是狗是人类的朋友,那勤劳的牛呢?那帮我们抓老鼠的猫呢?它们,又何尝不是人类的朋友。如果要禁止吃狗肉,是不是也要禁止吃其它动物的肉呢?所以,只是禁止吃狗肉,也是一件不平等的事情。
03、难以禁止,执法难度大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禁止吃狗肉,不仅难度大,意义也不大。一个是吃狗肉的人其实不算多,而且有些人是在自己家里吃的狗肉,这要怎么禁止?难道要给所有人家里装个监控时刻监督吗?
吃狗肉的人也不会主动站出来说我吃了狗肉,还有一些偏远地区的人吃狗肉,根本就没办法禁止。
再来说这项措施的意义,禁止吃狗肉。只会放狗肉市场更加的乱。狗肉市场会从明面上转到地底下,更难监控这些贩卖狗肉的人了。
04、该禁止什么?很大一部分人禁止吃狗肉,是因为有不法分子违法抓捕狗来售卖,这损害到了养狗者的利益,所以它们想要禁止食用狗儿,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抓狗了。
可,有些人专门养狗来食用了,这些人怎么办呢?我认为,要禁止,应该是禁止偷狗,管理好流浪狗。就像猪,有食用的猪也有宠物猪。宠物猪就没有人食用,也不会有人故意去偷。因为食用猪肉是合法的是被允许的,而偷一只宠物猪的成本要比养一只猪的成本大的多。因此,也没人会去偷宠物猪。
并且,吃猪肉和不吃猪肉的人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一举两得。
因此,我认为禁止食用狗肉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