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20-09-04
公司出资成立一个新公司是个空头公司,去年用我的名挂了个职务,只是这个职务是空职没有实质工作,我们名义上也是兼职,所以我们去年就和公司签了一个用工合同。今年公司要求我们与新公司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到街道办理再就业证,所有的关系都转到新公司处,年末还会和我们签与旧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们写了一份承诺书,只是承诺我们工龄与旧公司续接,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做合理吗?一旦出现劳动纠纷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我们还应该与公司做哪些交涉?
收到你的求助,现解答如下:
公司安排从旧公司转到新公司,并给出承诺书证明工龄的延续,如果产生劳动争议,计算工龄时从旧公司算起,这一点是合理的,但是有个小问题,如果产生争议的内容和旧公司相关(例如在旧公司的加班费问题等),新公司是不负责的。
建议只和新公司签合同,并且承诺书里不但要承诺工龄与旧公司续接,而且应承诺承担从旧公司转来的员工的一切劳动用工问题。